文安县2025年小学招生温馨提示
2025-06-24特别提示
1.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,且房本持有方与适龄儿童少年也不在同一户口簿的,需上传结婚证和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医学证明。
2.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是独生子女,且与祖父母(外祖父母)共同居住的,其祖父母(外祖父母)的房产可作为住所证明使用,报名时除上传房产证明外,还需上传独生子女证和相关户籍证明。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不是独生子女,且与祖父母(外祖父母)共同居住的,需提供有效期内四老房产司法公证书等证件。
3.家长不得为孩子在不同学校重复申报入学,若申请人隐瞒其子女读过小学,存在重复申报的事实,仍然申请一年级新生入学,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,已经入学的将予以清退。
4.户籍不在划片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国企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子女,县域内进城务工人员有房户子女,县域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,根据各县直小学学位空缺情况和相对就近入学原则,到文安县教育和体育局指定学校就读。
5.具备片区内户籍且有多套房产的居民,报名时原则上以户籍住址为入学依据。
6.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,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。